金塔微帮

时间:2015-06-12意向客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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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所在地区甘肃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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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塔微帮简介

 金塔县隶属于中国西北部,归酒泉市管辖,为酒泉地区。地处东经98°1'24.68"~100°13'20.24"、北纬39°47'32.17"~40°58'2.08"之间。东西长250公里,南北宽400公里。东、北与内蒙古额济纳旗毗连,西面与甘肃嘉峪关、玉门、肃北接壤,南与酒泉市和张掖地区的高台县为邻。[1] 

金塔县地势平坦南北环山,内居平川,海拔在1260米,平均海拔379米左右,农业区平均海拔47800米左右。[1] 金塔县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,每年平均气温18摄氏度,平均日照总时数为3193.2小时,平均太阳辐射总量153千卡/平方厘米。[1] 2010年金塔县境内有可开发利用的宜农、宜林、宜草荒地150多万亩,有农用耕地43万亩。[2] 2010年金塔县有铁、锰、铜、铅、锌、铝、萤石、陶土、菱镁石、大理石、冰洲石、白云石、石灰石、芒销等,其中稀有金属有锶、钡、铬、金、银等。另外还有烟煤、无烟煤、焦煤等煤炭5种,总储量达1.5亿吨以上。[2] 
2010年,金塔县实现生产总值32.75亿元,每年均增长17%;财政收入2008年突破亿元大关,2010年达到1.55亿元,每年均增长23.7%,是2005年的2.9倍,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,每年均增长31%,2010年,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.07亿元,每年均增长17.7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200元,每年均增长15.6%;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76元,每年均增长9.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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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,金塔县境西部隶属威虏卫,东部隶属威远卫。
明太祖洪武九年至二十八年,明朝在河西先后设辖区。
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,迁“陕西行都司”驻甘州,管理河西卫、所。
明宪宗成化元年后,吐鲁番部族攻占哈密,进犯酒泉。
明世宗嘉靖七年,吐鲁番将领牙木兰开始归化内附。
明世宗嘉靖二十七年,参将刘勋修葺威虏城。
嘉靖二十八年,兵备副使王仪等修复王子庄。
嘉靖三十年,在王子庄安插吐鲁番头目哥里哥什和察黑包子之子满个虎力等。
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,金塔寺堡设守备一员兼管地方。
明思宗崇祯十六年冬,李自成派遣部将贺锦率部西征河西。
清世祖顺治二年,清军消灭李自成贺锦部后,在酒泉建立政权,当时酒泉沿用明制仍称肃州卫。
清高宗乾隆三十七年置安肃道,辖肃州直隶州和安西直隶州,金塔隶属肃州直隶州。
清圣祖康熙三十五年,清代朝廷免去甘肃沿边州、县、卫、所来年应纳钱粮。
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,肃州守备曹锡钺在毛目分县屯田。
雍正四年,总督岳钟琪令肃州通州通判毛凤仪。
雍正八年,开天仓营渠,灌田380亩。
清高宗乾隆二十七年,开垦夹墩湾田1200亩。
清世祖顺治三年,改卫军为屯丁,免除军籍。
清世祖顺治五年,河西卫、所,渐次克复,因袭明制。
清世宗雍正二年,裁撤沿边卫、所,改设府、州、县。
雍正三年,裁行都司,置甘肃省布政司,驻兰州。
清高宗乾隆元年,改金塔寺游击营为协镇营。
乾隆二十七年,王子庄州同治所由威虏堡移驻金塔寺堡。
乾隆五十年,王子庄州同彭以懋扩充金塔寺堡,改称金塔城。
清宣宗道光二十年,威虏坝建四号屯庄,此后屯庄普及乡村。
清穆宗同治八年,毛目县丞李彭监修营尔堡告竣。
清德宗光绪元年,王子庄州同郝迂龙修葺金塔城垣与北门瓮城门和敌楼。
宣统二年,王子庄设劝学所。
民国时期,今金塔县境西部隶属金塔县,东部隶属鼎新县。
1949年9月26日,金塔县和平解放。
1949年9月28日,鼎新县和平解放,同属酒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
1955年10月,金塔县、鼎新县隶属张掖专员公署。
1956年3月9日,金塔县、鼎新县合并为金塔县,隶属张掖专员公署。
1958年11月,金塔县、酒泉县合并成立专区级酒泉市,隶属甘肃省人民委员会。
1961年12月,恢复金塔县建制,属酒泉专员公署。
1978年12月,金塔县隶属酒泉地区行政公署。
2002年9月,金塔县隶属地级酒泉市。[4]

金塔县位于中国西北部,归酒泉市管辖,为酒泉地区。地处东经98°1'24.68"~100°13'20.24"、北纬39°47'32.17"~40°58'2.08"之间。东西长250公里,南北宽400公里。东、北与内蒙古额济纳旗毗连,西面与甘肃嘉峪关、玉门、肃北接壤,南与酒泉市和张掖地区的高台县为邻。[1]
地貌

金塔县地势平坦南北环山,内居平川,海拔在1260米,平均海拔379米左右,农业区平均海拔47800米左右。[1]
气候

金塔县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,每年平均气温18摄氏度,平均日照总时数为3193.2小时,平均太阳辐射总量153千卡/平方厘米。[1]

综合

2010年,金塔县实现生产总值32.75亿元,每年均增长17%;财政收入2008年突破亿元大关,2010年达到1.55亿元,每年均增长23.7%,是2005年的2.9倍,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,每年均增长31%,2010年,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.07亿元,每年均增长17.7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200元,每年均增长15.6%;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76元,每年均增长9.7%。[3]
第一产业

金塔县农业
金塔县农业(3张)
2010年,金塔县实现收入7600万元,有效推动了农业增长方式转变,带动农民人均增收690元。以建设全省肉羊强县为目标,建成高标准人畜分离养殖场区103个,肉羊饲养量达到132万只,向外输出良种羊1.1万只,产业发展实现了由引进向输出的重大转变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面积8万亩,12个农产品通过产地认证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、贮藏保鲜等产业,建成省级龙头企业2家、市级4家,实现劳务收入7.35亿元。[3]
第二产业

金塔县工业
金塔县工业(3张)
2010年,金塔县实现工业增加值5.7亿元,年均增长31.4%。引进县外资金13.43亿元。投资1.8亿元的100万吨焦化煤生产一期、1.1亿元的七个井子9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已建成投产。亚泰金属、宏运矿产、西域阳光等一批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,实现了产值、利税翻番,为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提供了强力支撑。积极搭建工业发展平台,金鑫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北河湾、西川、红柳洼产业园相继开工建设,北河湾矿化工业区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。[3]
第三产业

金塔县旅游业

2010年,金塔县投资9.1亿元,建成区面积达到5.18平方公里,城镇化水平达到43.9%。特别是投资9250万元实施的城市集中供热改造工程,集中供热覆盖面达到了95%以上。旧城拆迁改造力度加大,开发建设了香格里拉、金色阳光、鑫盛花园等住宅小区,新增住宅面积27万平方米。新增公共绿地36万平方米,绿化覆盖率达到35.5%。实现出口总额6700万美元。投资近1亿元,组织实施了金沙湖、沙漠森林公园开发建设和塔院寺、榆树观改造等工程,积极开展了黑河环流国家地质公园项目申报工作,成功举办了全球日全食观测、央视“走进金塔”和金秋胡杨节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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