娄底微帮

时间:2015-09-21意向客户:
  • 品牌名称:微帮平台
  • 认证状态:已认证
  • 娄底微帮微信号:aaa992878
  • 所在地区北京
  • 加盟状态:招商中加微信aaa992878抢占名额
  • 粉丝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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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微帮简介

娄底市 湖南省辖地级市,位于湖南的地理几何中心,辖娄星区、涟源市、冷水江市、新化县、双峰县、娄底经济开发区、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,全市东西宽160公里, 南北长102公里。

娄底以汉族为多,有苗、土家、侗、回等少数民族。娄底市辖1个市辖区、2个县,代管2个县级市:娄星区、双峰县、新化县、冷水江市、涟源市。市政府驻娄星区湘中大道,距长沙112千米。
娄底市地处湘中丘陵西北部和湘西山地东缘。地势西北高,东南低。雪峰山斜亘西北,衡山余脉逶迤东南边境,龙山盘踞南部。新化县大熊山西侧九龙池海拔1622米,为境内最高峰。涟水向东注入湘江,资水向北汇入洞庭湖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。矿产有煤、锑、锰等,冷水江市锡矿山有“世界锑都”之称。
湘黔铁路横贯境内,与娄邵铁路呈丁字相交。320国道和207国道分别经过双峰、涟源。资水可常年通航,涟水经湘江入长江。纪念地和名胜古迹有天华亭、蔡和森纪念馆,曾国藩故居,罗盛教烈士故居及纪念馆,波月洞、北塔、黄巢山、湄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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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月16日,沪昆高铁长沙至新晃段开通运营,娄底南站正式运营,标志着本市进入高铁时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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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沿革:
娄底境域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。秦置湘南县,辖今双峰、涟源部分地域,属长沙郡。西汉属长沙国。汉高祖五年(公元前202年)置连道,辖今双峰县测水以西至涟源市蓝田等地。西汉建平四年(公元前3年),析湘南县
三道岩门
三道岩门 (3张)
 置湘乡县,连双峰、涟源大部分和娄底等县市,属长沙郡。三国时分属衡阳郡、昭陵郡。吴宝鼎元年(266),析昭陵郡置高平县,今新化县西部属之。西晋、东晋、南朝(宋、齐、梁、陈)分属邵陵郡。隋属长沙郡。唐、五代、宋朝分属潭州、邵州。宋熙宁五年(1072),建置新化县。元代,分属天临路、宝庆路。明分属长沙府、宝庆府。清同明属[1]  。
新化县成为娄底境内最早的建制县,在宋代隶属邵阳郡,元代属宝庆路,明清属宝庆府。娄底境内的其他县市,双峰一带,秦时属长沙郡的湘南县,汉代以后长期属湘乡县地。涟源一带,秦至东晋时大部分地域分属湘南、连道、湘乡、昭陵等县,北宋以后,其全部地域便长期分属湘乡、邵阳、安化、新化四县。娄星区一带从汉代开始,就一直为湘乡辖地。冷水江一带在宋以前属“梅山蛮”地,宋以后长期属新化县地。[1] 
民国元年(1912),属长宝道,民国3年,改为湘江道。民国11年,(1922)取销道制直属湖南省。民国29年(1940),分属湖南省第五、第六行政督察区。[1] 
1949年,新中国成立初期,境域隶属益阳专区和邵阳专区。1950年6月,设立锡矿山矿区(县级),直属邵阳专区;1951年8月,筹建涟源县、双峰县。1952年2月,经国务院批准,湘乡、安化、邵阳、新化4县部分行政区域置双峰县、蓝田县(7月更名涟源县)。11月,两县划属邵阳专区。同年8月,撤销锡矿山矿区,划归新化县管辖。1960年2月,设立娄底市和冷水江市,隶属邵阳专区。1962年10月,撤销冷水江市和娄底市,分别并入新化县和涟源县。1969年10月,国务院批准恢复冷水江市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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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7年9月,经国务院批准,将邵阳地区析置涟源、邵阳两个地区。涟源地区辖新化、新邵、邵东、双峰、涟源5县和冷水江市,地区机关驻娄底镇。同年11月,成立涟源地区革命委员会,1979年3月,改称涟源地区行政公署。1980年7月,国务院批准恢复娄底市,将涟源县的娄底镇和杉山公社的东风、民福大队及西阳公社的方石、水洋大队、百亩公社的思塘大队划入该市行政区域。1982年12月,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。[1] 
1983年2月8日,国务院批复撤销娄底地区的娄底市和双峰、涟源县划归湘潭市管辖;冷水江市和邵东、新邵、新化县划归邵阳市管辖;撤销娄底市,改设为湘潭市娄底区(县级);撤销冷水江市和邵东、新邵、新化县划归邵阳市管辖;撤销冷水江市,改设为邵阳市冷水江区(县级)。实际并未实施,娄底地区名撤实存。同年7月13日,国务院批准恢复娄底地区及其行政公署,原所辖邵东、新邵两县划归邵阳市管辖,娄底市、冷水江市、双峰县、涟源县、新化县归娄底地区管辖。[1] 
1987年6月,国务院批准撤销涟源县,设立涟源市,所辖行政区域不变。[1] 
1999年1月,经国务院批准,娄底撤地设市,原县级娄底市改名为娄星区。所辖娄星区、涟源市、冷水江市、双峰县、新化县行政区划不变。
行政区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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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和民族:
常住人口
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3785627人,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,2000年11月1日,零时的3783233人相比,十年共增加2394人,增长0.06%。年平均增长率为0.006%。[7] 
娄底市户籍人口为4323496人,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,2000年11月1日,零时的3953110人相比,十年共增加370386人,增长9.37%。年平均增长率为0.9%。[7] 
家庭户人口
截至2010年底,娄底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091256户,家庭户人口为3631452人,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.33人,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.49人减少0.16人。[7] 
性别构成
截至2010年底,娄底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人口为1950774人,占51.53%;女性人口为1834853人,占48.47%。总人口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.44下降为106.32。[7] 
年龄构成
截至2010年底,娄底市常住人口中,0-14岁人口为726941人,占19.20%;15-64岁人口为2681995人,占70.85%;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6691人,占9.95%。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0-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.07个百分点,15-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.57个百分点,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.50个百分点。[7] 
受教育人口
截至2010年底,娄底市常住人口中,具有大学(指大专以上)程度的人口为229998人;具有高中(含中专)程度的人口为646978人;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90301人;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97441人(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、肄业生和在校生)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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